南阳市科协关于印发《2019年度南阳市培育适用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申报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科协,各市直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企业科协:

   为深入贯彻《我市《关于深入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宛发[2018]5号)和《南阳市高端人才特殊支持工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精神,按照市人才办任务分工要求,市科协决定组织实施培育选拔南阳市适用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现将《2019年度南阳市培育适用人才(青年优秀人才)申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阳市科学技术协会

               2019年4月7日 

 

 

2019年度南阳市培育适用人才

(青年优秀人才)申报方案 

根据我市《关于深入人才发展体制改革 实施“诸葛英才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市的意见》(宛发[2018]5号)和《南阳市高端人才特殊支持工程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将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青年优秀人才申报办法通知如下:

一、遴选名额与范围

2019年,计划遴选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青年优秀人才10名左右。

二、申报条件

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诚实守信;

3.在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已取得突出科研成绩,具有突出专业水准,有一定社会影响;

4.一般应获博士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含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发展潜力,有志于在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申报截止日期前在本市高校、科研机构、企业研发机构等单位工作1年以上;

6.申报年龄为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37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 “百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已获得国家“万人计划”、“千人计划”支持的人选不予参加申报。

三、申报办法

申报工作按渠道进行。1.县市区科协可推荐本地区候选人3名(含企业科协名额);2.各全市学会、协会、研究会可分别推荐本学科领域的候选人2名;3.各有关高校科协可分别推荐本单位候选人3名。

四、申报程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市科协官网,下载相关材料,填写申报书信息(见附件1)及推荐报告中相关证明材料,签字盖章,扫描成完整版pdf文档,打印申报材料,并提交电子文档给推荐单位;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二)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生产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倾斜,注意推荐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人才。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三)坚持公开公正,充分发扬民主。拟推荐对象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拟推荐对象要在本单位或本地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严肃工作纪律,谁推荐谁负责。推荐单位和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如候选人被投诉,推荐渠道及候选人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五)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纸质材料可由推荐渠道现场报送,也可通过邮政特快专递(EMS)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因推荐渠道报送材料方式不符合要求造成报送材料逾期的,责任由推荐渠道单位承担。谢绝申请人个人报送材料。

各地、各单位请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科协学会部(联系方式:0377-63185028),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及候选人推荐汇总表(2份)。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申报材料纸质5份和电子文档1份。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电子版上传至学会部邮箱nyskxxhb@126.com。

(一)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推荐报告(对人选情况、推荐程序、单位推荐意见进行说明);

3.任职证明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奖励证书复印件;

6.申报书中列举的主持(参与)过的科研项目、获奖及专利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7.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期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以及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

8.申报书中列举的被SCI、EI、SSCI、CSSCI、A&H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

9.创新成果成就证明材料;

10.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审核把关,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附件1: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青年优秀人才申报书

附件2: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青年优秀人才推荐候选人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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