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会市合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科协,各全省学会、协会、研究会,各高校科协、企业科协、医疗卫生机构科协,省科协机关各部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关于进一步做好“会市合作”的意见》已经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河南省科协
2023年2月8日
关于进一步做好“会市合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做好省科协与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以下简称省辖市)政府合作(以下简称“会市合作”),特制订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实施,明确强科技、助经济、惠民生三大主攻方向,推动省政府与中国科协战略合作向纵深开展,推进创新资源向地方有序下沉,实现“会市合作”有实事、有实惠、有实效。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双向发力。本着双方自愿,结合双方优势,明确合作重点,强调双方任务,强化保障措施。
(二)坚持精准聚焦。聚焦地方人才、学会、科普、智库等需求,实现精准对接。
(三)坚持项目带动。设立“会市合作”专项资助项目,采取项目化推进,鼓励探索特色。
三、合作程序
(一)梳理合作重点。根据省科协“5610”总体安排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当地对省科协业务需求,结合当地科协工作特点,研究筛选大事、要事、实事开展“会市合作”。
(二)规范合作流程。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合作意愿,经省科协研究同意后,共同起草合作协议,先后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省科协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后,联合举办有实质内容、有预期成果的“会市合作”重点活动或“会市合作”特色活动,必要时同步举行签约仪式。
(三)强化合作落实。联合拟定“会市合作”年度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建立健全“会市合作”方案化、项目化、清单化工作推进机制。
四、重点任务
(一)举办“会市合作”重点活动。积极落实协议内容,有效链接全国学会、全省学会创新资源,联合举办集聚焦地方重大战略需求的院士主旨报告会、针对地方优势产业的科技需求集中对接活动、地方主导产业发展研究报告发布活动、地方科技创新成果报告及新产品展示交易会、特色科普惠民活动等于一体的内涵丰富、实效凸显的“会市合作”重点活动。
(二)探索“会市合作”特色活动。鼓励地方科协积极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结合各地实际,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举办“会市合作”特色活动,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
(三)拓展推进相关工作。发挥科协系统优势,联动承接中国科协人才、学会、科普、智库等相关项目;联动对接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助力地方党委成立决策咨询委员会;联动推进市县科技馆立项建设和高水平运行,推动全省现代科技馆体系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科协与省辖市政府成立“会市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会商工作机制,定期研究“会市合作”任务推进落实事宜。
(二)加强资金保障。省科协设立专项资助项目,省辖市科协推动地方政府加大资金投入,保障重点任务落实。
(三)加强考核评估。省科协和省辖市政府强化“会市合作”项目的过程管理和结项验收工作,省辖市科协向省科协和省辖市政府提交“会市合作”年度总体情况报告,确保“会市合作”取得实效。